(原标题: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选任程序、议事规则及会议召开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