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收购系上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上实全资子公司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导致上海上实间接增持上海医药股份,持股比例由25.303%增至38.748%。本次收购不涉及现金支付,不改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在前六个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