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外部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可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工作,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意见。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