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要求。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行为。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及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