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