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本细则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生效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