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80,0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150,000.00万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方向、品种及实施方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