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委托理财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