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占比0.0066%,弃权占比0.0114%。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同意占比为99.8762%。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相关主体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