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重大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解散、修改章程等需特别决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