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信息的行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制度明确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信息,尤其是内幕信息。公司向特定对象报送年报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并需在年报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和证监局备案。对外报送的未公开信息应作为内幕信息管理,须签订保密协议或取得保密承诺。若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