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形成的决议须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