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出售目标公司39%股权之重大及关连交易之补充协议)
谨此提述亨鑫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的关于出售目标公司39%股权的公告。2025年12月30日,本公司、买方及江苏亨鑫签署补充协议,修订代价付款安排。根据补充协议,买方应于签署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3.5亿元作为可退还的预付款,相当于代价的70%。该预付款将在本公司获得股东大会独立股东批准后用于抵付首期代价。若在补充协议签署后三十天内未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则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将终止,本公司须在协议终止后十五天内全额无息退还已收取的预付款。本公司同时豁免买方因延迟支付首期代价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本次付款安排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除上述修订外,原股权转让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公告需与此前公告及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前寄发的通函一并阅读。本次交易能否完成取决于多项先决条件是否达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