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定工作条例。该委员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审议年度ESG报告,监督公司ESG工作,提出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委员会下设投资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工作组,会议每年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