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在披露前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相关信息。对于无法律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并将报送的信息视为内幕信息,书面提醒外部单位履行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