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玛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任职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细则规定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及议事规则,包括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