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在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建立履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