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于2025年1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并生效。风险管理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总体风险管理,确保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席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战略、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重大风险限额、合规管理目标及政策、机构设置、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并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系统的建立与维护。委员会有权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风险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主席在票数相等时具决定性投票权。会议决议及记录须保存不少于十年,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对外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