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规程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表决规则、会议记录及回避制度等内容,并规定本规程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