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秘书资格更新 联席公司秘书辞任 及 变更授权代表)
兹提述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及2022年11月4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委任惠宇女士(「惠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授予本公司豁免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8.17条及3.28条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联交所已确认惠女士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担任本公司公司秘书的资格。此外,张潇女士(「张女士」)已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惠女士将独立担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并担任授权代表,自2025年12月30日起生效。
张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对张女士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