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应超过二分之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