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委任非执行董事;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委任胡有成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普通决议案,以及取消监事会的普通决议案。同时,会议批准了修订公司章程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特别决议案,相关修订自当日生效。监事会已于同日取消。胡有成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将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60,000元/年。所有决议案均获出席会议的股东高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情况。董事会对原监事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