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票变动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违法违规记录。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