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凯盛新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管理职责、编制与披露流程、保密措施等。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子公司负责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实施,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并管理档案。公司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