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两项普通决议案:一是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二是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