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未采纳需披露理由。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