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一名为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审计程序有效性、财务会计政策、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