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要求。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募投项目变更、终止或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需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