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研究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组织绩效评价,检讨管理层薪酬建议,审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在涉及自身利益时需回避表决。本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