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海外监管公告,披露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该章程共十一章,涵盖公司总则、经营宗旨与范围、股份、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19,820.25元,股份总数为2,342,879,281股,其中A股占81.15%,H股占18.85%。文件详细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会构成与职责、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解散与清算程序以及章程修改程序等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