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离职程序、工作交接、离任审计、离职后义务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形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移交全部公司资料,履行保密义务和不竞争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因擅自离职或履职期间违规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