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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智慧生活(02271.HK):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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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众安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71)发布了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文件。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成员多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须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任命,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4天发出,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须经出席成员过半数通过,书面决议亦有效。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物色合格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提出董事任免及继任建议,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委员会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派代表出席并回应股东提问。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信息、寻求专业意见并获得足够资源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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