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份交易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代价股份以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
本公告由潼关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就此前公布的收购事项提供进一步资料。公告说明目标公司、香港附属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仅为持有直接控股公司股权而设立,无独立业务或重大资产,其价值源自直接控股公司。直接控股公司持有项目公司股权,项目公司由中国注册成立,53%股权由直接控股公司持有,47%由西安千亦持有。西安千亦的股东包括厦门市景釔荣、西安广宏、陕西阳锴及山东北矿,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公告澄清此前文书错误:直接控股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外商独资企业持有,而非项目公司。估值方面,董事会采纳独立估值师以市场法为基础的评估,选用五家在中国从事采矿相关工程业务的可比较上市公司,采用其中位数EV/EBITDA倍数,并考虑缺乏市场流通性折让及控制权溢价。董事会认为该估值方法合理、审慎,目标公司100%股权估值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