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2025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
金宝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20)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宝通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作为租户,于2025年12月30日与业主深圳市广垦宇联实业有限公司订立2025租赁协议,租用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康桥路88号宇联工业区的物业,面积为59,726.05平方米,其中租户使用37,969.42平方米,金宝通智能制造使用21,706.63平方米,金宝通商贸使用50.00平方米。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用于集团工厂、办公室及宿舍用途。租赁代价总额约为人民币61,944,000元(约68,139,000港元),保证金为人民币5,375,000元(约5,913,000港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确认使用权资产价值约为人民币58,711,000元(约64,582,000港元)。该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需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董事会认为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