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亚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95)董事会已成立提名委员会,并明确其职权范围。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公司董事中委任,人数不少于三名, majority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人。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并审阅提名政策;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情况,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提出改进建议;物色合格董事人选并推荐给董事会;处理股东或董事提名,评估候选人资格;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审阅其年度确认书,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结果;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提出建议;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审查董事履职投入时间;建议填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空缺人选;定期审阅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披露;以及处理董事会不时指定的其他事项。委员会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程序遵循公司章程细则相关规定。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并及时发送全体成员审阅。委员会须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成果及建议。本职权范围于2020年10月21日获采纳,2025年12月30日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