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5年12月30日,金城医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傅苗青、周白水就金城金素及榄都药业补缴税款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原协议约定乙方承担目标公司股权交割日前欠税导致的追缴和处罚损失,现修改为乙方以其持有的浙江磐谷药源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补偿。赔偿金额为1,814.13万元,具体补偿股权数量依据评估报告确定。评估由甲方聘请机构进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配合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本协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