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發物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審議批准、確認及追認經重續業務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包括建議年度上限)的普通決議案。該決議案以按股數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贊成票為161,309,715股,佔100.00%,反對票為0股。賦予股東出席及表決權利的股份總數為1,408,264,016股,其中獨立股東可表決股份總數為565,752,622股。建發國際與益能作為關連方,合共控制約59.83%的已發行股份,已就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6條,除上述關連股東外,無其他股份需放棄表決,亦無股東表明將反對或放棄表決。決議案獲過半數贊成票通過,正式成為公司普通決議案。全體董事均有出席會議,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為點票監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