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部分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股票,存续期60个月,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均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