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适用对象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明确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细化股份减持预披露要求,增加减持计划内容及时限规定;新增重大事项期间减持进展披露要求;补充股份被强制执行、离婚分割股份等情形的披露义务;同步更新了禁售期、买卖窗口期、短线交易等规定,确保符合最新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