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聯鋼結構建築系統(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規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機制,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主要職責包括研究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與程序、搜尋合資格人選、審查候選人資格、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檢討董事會架構與組成、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儲備計劃、評估現任董事表現、推動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等。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成員。委員會主席由董事長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由董事會任命。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根據需要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有權聘請獵頭公司或專業機構提供支持,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本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