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默科技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未发现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未发现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设有绩效考核条件,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相关审议程序将履行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