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及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合规部,负责日常审计监督工作,并定期向委员会报告。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须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