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9%的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