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在审议前聘请。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须冷却5年。制度还规定了改聘情形、监督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