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长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议事规则及职责。该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及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