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不得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须有充分理由,并在解聘或辞任时进行报告和公告。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