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和审计监察部负责落实与监督。定期检查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占用情形需采取清欠措施并报告监管机构。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对违规责任人将进行经济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