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旨在適應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健全戰略決策程序,提升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該規則依據《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制定。戰略委員會由董事組成,對董事會負責,設主席一名,可由董事長擔任,負責召集和主持會議,並督促決議執行。委員會成員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任職期間若不再擔任董事則自動喪失資格。戰略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研究並建議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對重大投資、融資方案及資本運作、資產經營項目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研究其他影響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檢查相關事項實施情況;以及行使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權。會議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表決方式可為舉手、投票或通訊表決。會議記錄由出席委員及記錄人簽名,並由董事會秘書保存至少10年。會議決議應以書面形式提交董事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