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锐新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就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