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本文件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多次股东大会修订,涵盖公司总则、经营宗旨与范围、股份与注册资本、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公司解散与清算等内容。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北京市,主营业务包括环保技术研发、大气与水污染治理、固废处理、节能服务等。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及党委会,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章程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包括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持股比例分配,并明确了H股股东以港币收取股利的换算方式。公司可发行H股及其他证券,接受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监管。
